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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中医医院2018年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2018-05-10 16:32 发布人:黄秋实 浏览:

  一、招聘岗位、条件

  1、医学影像学(五年制)专业2名(含放射学及超声学)、临床医学3名、口腔医学1名。

  2、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二本以上),获学士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其中: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年龄可放宽到32岁以下;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者优先招聘。

  二、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三)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五)被录用人必须服从用人单位分配。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地点:

  南华县中医医院医务科。联系电话:0878-7222646

  2、报名时间:

  2018年月5月21日08:30-11:30, 14:30-17:30

  3、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个人简历一份,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资格审核:提交材料由审核小组统一进行审核,审核相关资料原件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当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核内容、时间和实施办法:

  1、报名时需本人亲自到到场,进行初面;

  2、经初面和资格审核后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3、考核方式:笔试(30%)、面试(30%)和实践技能考核(40%)。

  4、考核内容:以各专业相关的基础知识、实践技能为主。

  5、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管理

  (一)本次招聘人员均为同工同酬,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试用期间及转正后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同工同酬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8年(含3年规培期),合同期内,因考生原因未履行服务期限约定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六、薪资待遇

  同工同酬人员引进,工资按医院《南华县中医医院同工同酬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全额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艰苦津贴、改革补贴、医疗卫生津贴及生活补助组成。根据专业和岗位的不同,院内绩效工资不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与编制内职工相同的规培、进修、学习和职称晋升等待遇。

  七、特别提示

  本办法相关事由南华县中医医院解释。

  特别提示:凡参加报名人员即视为已经知晓公告所有内容。请应聘人员确保填写联系方式有效,因所填写联系方式不能取得联系视为报考人员已知晓所通知事项。考试、体检等事项通过公告、电话或当面告知等方式通知的,报考人员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南华县中医医院

  2018年5月12日